其實平台並不是新的觀念,在以前,就有平台存在。最好的例子就是百貨公司與EBay就是一種平台,百貨公司/EBay讓品牌廠商進入設櫃,再透過活動招攬客人。若廠商因此售出更多商品,百貨公司就可透過抽成而獲利。
簡單的說,平台企業不賣產品,賣的是看不見的「互動」。平台藉由聚集使用者與供應者,透過他們的互動提高更好的獲利給供應者。Airbnb, Uber, and Amazon的傳奇。它們,不擁有一輛車、一個房間、一個門市,卻能在運輸、住宿與零售領域,提供業者更好的獲利空間以及帶給消費者全新的消費模式。
近年來由於網路科技的進步再加上手機的普及化,讓過去幾年間,平台經濟出現爆發性成長。平台科技主要帶來的幾個改變:
一、它提高了溝通效率:當消費者幾乎人人可持手機上網,平台企業就可突破時間與地理限制。Airbnb的使用者可以隨時找到他想要的住宿地點,Airbnb則能在幾秒內,快速媒合使用者與最近的可供住宿地方。
二、它降低交易成本:從iTunes到EBay等平台,消費者都可以立刻在網路以非現金支付,交易變得非常簡單、迅速。
三、它解決最難的信任問題。以前,我們不敢坐陌生人的車,不喜歡網購,因為擔心被騙。但科技,讓我們可以在使用後立刻用電腦評價對方。
平台企業,其實並不是傳統產業的敵人,相反的它是提供一個橋樑,讓需求者跟供應者能更快見到面。2016年雙十一購物節,淘寶上萬家商店可以在不到五十二秒內,創造出人民幣十億元的營業額,這是在過往的產業中難以想像,但卻也顯示了一件事情消費者的習慣正在改變,這是全球都正在發生的趨勢。